泰州市2009年選聘大學生村官資格復核公告
經研究,泰州市2009年選聘大學生村官資格復核時間定于2009年5月18、19日8:30—17:30(考生具體資格復核時間安排見附件),資格復核地點:泰州市人才服務中心(泰州市鳳凰東路68號建工大廈二樓)。
資格復核時,考生須提供下列材料:(1)身份證、學生證、筆試準考證。(2)所在院校出具的《畢業(yè)生雙向選擇就業(yè)推薦表》或《普通高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協(xié)議書》(未使用過的,如已使用,須同時提供錄用方同意報考的證明)。“專轉本”的考生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。(3)中共黨員的須提供所在學校黨組織蓋章的證明;非中共黨員的須提供擔任班委會成員、團支部委員及以上學生干部、獲院(系)及以上表彰、獲學校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相關證書或經學校黨組織蓋章的證明材料。
參加江蘇省組織的“高校畢業(yè)生‘三支一扶’計劃”、“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”、“江蘇大學生志愿服務蘇北計劃”等活動的高校畢業(yè)生,須提供身份證、筆試準考證、畢業(yè)證書以及經省、縣(市、區(qū))兩級項目辦審核蓋章同意推薦的相關材料。
上述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。
請進入資格復核的考生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攜帶上述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核。逾期不到者,作自動放棄處理。
(來源:泰州人才網)
上一條:
我省召開大學生“村官”工作座談會
下一條:
2009年泰州市公務員招錄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