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漫長暑假的來臨,找兼職、打暑期工逐漸提上了不少大學生的日程。記者在走訪時發(fā)現(xiàn),雖然社會上對暑期工的需求量并不小,但是,大部分學生仍難找到滿意的工作。
老師:高年級學生應找與專業(yè)對口的崗位
泰州某學院生物科技系大三學生小蘭,放假后在一家科技公司兼職做了3天銷售,每天的工作內容就是上街向行人發(fā)傳單,推銷該公司的軟件。除了每天50元的基本工資外,還有銷售提成。“那3天我一套軟件都沒推銷出去,就拿到150元的基本工資。”小蘭郁悶地說。
“每天風吹日曬,口水都快說干了,但卻沒出一點成績。”小蘭說,雖然這份工作和她的專業(yè)不對口,但由于只干3天報酬也還不錯,自己就去試了試,從中也學到不少在學校學不到的東西。“每天都要和不同的人打交道,也是一次鍛煉口才的機會。”
像小蘭這樣,想在暑期打工卻找不到合適的工作,只能將眼光對準那些要求低、需求量大的低層次工作的學生大有人在。泰州某學院學生資助中心主任戴雪梅提醒道:從大學生的知識層次來說,做這些工作確實意義不大,對他們的專業(yè)也沒多大幫助,但從整個發(fā)展來說,任何一種社會經歷都是寶貴的財富。
“比如說,有的學生可能比較靦腆,如果他有意識地利用暑期去做一些派發(fā)傳單、促銷的工作也未嘗不可,這樣能鍛煉他的口才和交際能力。”戴雪梅說,對低年級學生來講,如果不能找到與自己興趣、專業(yè)對口的暑期工,那么去做下服務生、派單員、促銷員等工種來鍛煉下自己也是有益的,但不提倡高年級的學生也這么做。因為高年級的學生即將面臨就業(yè)的問題,所找的暑期工應該有針對性,要能與自己將來的職業(yè)發(fā)展掛鉤,否則益處不大。
律師:暑期打工記得簽訂書面協(xié)議
泰州某律師事務所任武律師提醒學生,由于暑期工與用人單位之間不構成勞動關系而只是一種勞務關系,與雇主并不能簽訂勞動合同,因此在用工前一定要與用工單位以合同方式簽訂書面協(xié)議,對工作時間、勞務費、工作環(huán)境等詳細列明,否則發(fā)生糾紛的時候口說無憑,維權困難。
如果學生找的暑期工帶有一定危險性的,或者工作環(huán)境、條件等可能會造成人身傷害的,自己最好提前去買份保險。
“不要輕信那些要預收押金、介紹費之類的中介以及一些要收保證金的公司??傊?,與‘錢’有關的都要多留一個心眼。”任武律師提醒說。